华体会正规平台党委新闻发布审核制度(暂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6-20浏览次数:98

为加强学院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平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弘扬正气、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明服务,为构建和谐校园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遵循网络运行规律,完善管理体制,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大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运行安全的网络环境,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网络舆论支持。

二、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肖成兵  院长应 力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黄也亮

组 员:各教学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全体辅导员与班主任

三、责任分工

华体会正规平台新闻宣传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探讨和督查学院各项宣传工作,下达具体宣传任务。学院分管领导按照分工不同,负责学院各项新闻组稿及初选任务。

四、内容建设

牢牢把握网络文化育人主动权,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网络化传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丰富师生网上精神文化生活。要着力增强思想性、教育性、服务性,拓展网络服务领域、范围和功能,丰富学院网络内容。注重新闻、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动态消息应在事件发生三日内完成报道。文字编排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新闻内容的发布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发布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且可公开的信息。坚决杜绝不良信息。

五、审核制度

1.加强对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在学院网站刊载的新闻稿件由分管领导审签。送学校网站刊载的新闻稿件或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刊载的稿件报道,按照分工必须送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对于拿不准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报请校党委宣传部把关。

2.各教学系、教师与学生所提供的新闻稿件以及所采集的新闻资料,须经过所在党支部书记、教学系主任或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审核,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以及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的规范化,审核后交由学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党委宣传员上传至新闻发布后台。需要发布在学院网站的新闻,经分管领导审核以后,由学院网站各模块负责同志上传发布至学院网站。

3.学院新闻宣传员起草的稿件须经学院党委书记肖成兵同志审核无误后,由新闻宣传员上传至校园网新闻发布后台。有关学院重大事件的稿件须经学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与分管院领导初审,党委书记肖成兵同志最终审核后方能发布。

4.学院二级网站由党建、团学、教学、科研、学工等部分组成,内容应当及时更新,学院各部门将需要更新的内容分别提交给对应的管理员、通讯员,经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更新发布。

六、信息发布安全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用户名、密码由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2、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宣传报道,造成失实报道或不良影响的,对负直接责任人给予严格的责任追究。

3. 新闻稿件撰写人,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传报道,合理适度地开展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华体会(中国)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